服务条款
一、课程服务

1. 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博星教育)为学员提供外教线上真人视频教学服务。

2. 博星教育将根据学员情况为其确定起始级别,学员及其家长同意课程从该级别开始。

3. 每次课程结束后,该次课程的视频录影连结提供给学员,学员可以在用账户登陆后查看课程视频。

二、关于请假

1. 博星教育采用"固定时间、固定老师及固定同学(如有)"的"三固定"教学模式。每科课程每星期须完成不少于1节课时,如遇到博星假期则顺延1次。一旦确认组班,学员因任何原因无法出席课程,系统将会自动扣除该课节课时。课程进度将会继续,学员可以自行于个人中心中观看课程重播(1对1班型,或同一班所有学生均缺席情况除外),以补齐缺席的课程内容。家长可以在缺席发生后的一个月内,向本校申请补课,博星教育会按照缺席课节的内容,在收到申请的三个月内,安排相对应程度的补课。惟补课的时间和补课老师未必与现有课程相同,以博星教育安排为准。申请补课时,博星教育会一次性收取补课行政费每堂新币20元。

2. 学员购买课堂数累计每满18节课,将会获赠一张"缺席课时返还券"(下称返还劵)。一张返还劵可兑换现有购买课程类型一节,用以抵扣因缺席而扣除的课节。例如:"学期付-56堂"课程包,可获赠三张返还卷,"月付-8堂"学员,累积到第3个月,满18节课,可获赠一张返还劵,以此类推。注意,已申请补堂,或因任何原因获赠或返还的课节,将不能使用返还劵,也不计算在累计课堂数内。

3. 若班级全部学员或老师发生缺席或迟到超过15分钟以上,系统将会对该课节作顺延处理,即该课节会在下一节课重复一次。被顺延的课程将不会提供课程重播连结。若因老师迟到超过15分钟而造成课堂顺延,学生将不会被扣除该节堂数。

4. 学员须自行前往会员中心手机端"课时兑换专区"进行返还劵课时兑换,注意,只有学生发生缺席或迟到15分钟以上的课节,才能够兑换。

5. 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对课程作长期(长期定义:连续三节或以上)停课处理,请于欲停止课程的第一节课前2周(14个自然日)通知博星教育班主任。注意,停课后如欲复课,本校不保证返回原有班级上课。

6. 如因为博星教育的问题导致课程无法进行(课程中断超过15分钟,不包括学生端因使用不符合博星教育认可设备上课或学生端网路不稳定问题),我们将以赠送课时的形式补偿受影响课程,唯原有课程进度不受影响。

7. 如果学员按照本协议第四部分相关约定向博星教育提出退费的,学员每次缺席的课时都将被计算为已经扣除的课时。

8. 本部分所有条款均不适用于【指定特选课程计划】,有关详情请参阅购买时的条款,敬请留意。

三、关于调换班级

1. 博星教育每年度开放两段区间,接受学员调换班级或老师的申请,第一次时段: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第二次时段: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每个区间内,接受调班申请一次。调换班级一经确定不可更改。如学生因任何理由未能按时出席,该堂将自动扣除课时,已缴学费恕不退款。同一区间内,超过一次的调换申请,博星教育每次会收取行政费用新币20元。

2. 博星教育承诺在收到调班申请两周内,为学员进行调班安排。唯调换的班级,我们将尽量安排课程内容的连贯性,却不保证课程进度与任课老师与原有课堂完全相同。在处理调班申请过程中,学生的现有班级仍旧正常进行,不会因学生缺席而退回部分或全部课时或学费。

3. 如因博星教育原因发起的调班安排(例如:老师认为某学生程度不合适而建议调班),则不受以上条款约束,博星教育将尽快为学生完成调班安排。

4. 如果学生报读的班型人数不足(2人班或者3人班),博星教育有权将学生调换至程度相近的班级,以确保学习进度不受影响。

5. 本部分所有条款均不适用于【指定特选课程计划】,有关详情请参阅购买时的条款,敬请留意。

四、费用支付和课程退费

1. 学员在首次正式上课的24小时前提出退学,博星教育退还其缴纳的全部课程费用。课程预定开始24小时之内,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对该节课程作任何更改。若已经实际发生教育服务或者其他费用的,博星教育在扣除已经发生的费用后,退还学员剩余部分费用。惟购买课程或扣除未使用完整课包数量后,剩余课时少于或等于8堂课(一个完整课包)的不设退款。

2. 学员在首次正式上课后提出退学,博星教育按照已完成课时或者培训周期比例,对于剩余未使用的完整课包(不包含任何形式的非付费课程,包括但不限于赠课、使用返还券获得的课时等),按原价计算其价值。但,以下类型的课时不可退费:

a. 因为参与市场活动而获得的赠课课时,此类课时在退费后仍予保留,有效期为获赠之日起90日。

b. 续约赠课,此类课时在续约退费时,视为赠课课时取消。

c. 转赠课时(包括任何购买学期、学年课程时,多于一个学生之间分享、平分的课时)。

d. 课时返还券兑换而得的课时。

3. 学员在购买课程时的优惠政策,博星教育有权在退费核算时取消。

4. 退款时,博星教育将一次性收取原订单支付金额的20%,作为行政、支付手续、老师排课空置及教材寄送等费用。

5. 乙方退款在甲方发起退款申请30天内完成。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1. 学员的权利和义务:

a. 学员及家长不得影响博星教育网站的正常运营,不得影响课程进程及其他学员的学习活动;

b. 学员及家长在课程学习期内,如遇有任何问题,可以随时与博星教育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c. 学员及家长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披露任何与博星工作人员的沟通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社交媒体对话记录、邮件来往记录等;不得发布不实言论损害博星教育或其员工的名誉;

d. 在任何情况下,学员及家长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转让博星教育提供的全部或部分培训课程;

e. 学员同意自行配备宽频上网设备及其他学习博星教育课程所需软件和硬件设备;

2. 博星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a. 在保证培训品质的前提下,博星教育有权改进、调整变更其培训服务、课程安排或其他事项。但博星教育应将上述任何变更通过网站或本协议中列明的联系方式及时通知学员及家长;

b. 博星教育应根据学员及家长提出的要求,在约定范围内提供相应技术支持服务,并及时回应学员及家长提出的问题和意见。

c. 代课和替换常规老师的安排
(1) 固定老师安排: 博星教育承诺为每个班级安排固定的授课老师,以确保学习的连贯性和师生之间的良好互动关系。然而,我们也明确指出,在以下情况下,可能会由代课老师临时替代授课:
▪ 老师依法享有的年假、病假或其他法定假期。
▪ 因不可预见的个人原因,老师临时无法授课。

(2) 代课老师安排: 在上述情况下,博星教育将安排具备相若教学资质的合适代课老师进行授课。代课老师的安排将遵循以下原则:
▪ 代课老师将严格按照原定的课程计划和教学目标进行授课。
▪ 代课老师的授课次数和课时数将受到严格控制,不会对整体教学品质产生负面影响。

(3) 替换老师安排: 如遇授课老师因个人原因离职,博星教育将立即安排新的固定老师接替其教学工作。新老师的安排将遵循以下原则:
▪ 新老师将经过严格的筛选和匹配,确保其具备与原老师相若的教学资质和能力。
▪ 新老师将尽快熟悉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课程进度,以保证教学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 任何由于老师假期或临时替换引起的授课变动,不构成对"固定老师"承诺的违反,我们将继续致力于为学生提供高品质的教育体验。

六、个人资讯及保密

1. 为便于博星教育了解学员情况、更好地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学员应向博星教育提供学员的部分个人资讯。学员同意博星教育可将学员的个人资讯用于公司内部的教学管理等目的,但应注意依法严格保护学员的个人隐私。

2. 如学员提供的学员资讯发生变更,学员应及时通知博星教育课程顾问;由于学员未及时通知的而导致博星教育无法联系到学员、使学员的学习受到影响的,学员应自行承担责任。

3. 学员同意应妥善保管其课程账户和密码,并对任何人利用其账户和密码所进行的活动负责。如学员的账户和密码遭到未获授权的使用,或者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学员应立即通知博星教育的工作人员,要求博星教育工作人员暂停相关服务。学员亦不得将其账号和密码出借、转移或者让与第三人使用。如博星教育合理怀疑学员违反本约定,博星教育有权暂时停止学员账户之使用,如果博星教育最终确认学员违反本约定,博星教育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4. 未经博星教育书面同意及授权,学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因本协议之订立或执行所得悉的博星教育之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和资讯提供给任何第三人或向第三人披露,如有违反,博星教育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要求学员赔偿其损失。

七、智慧财产权

1. 以下所述资料的所有权及全部、完整的智慧财产权归博星教育享有:

a. 博星教育为培训课程所制作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教材教辅、课件及教学相关材料等);

b. 在教学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教学视频、教学方案等);

c. 博星教育网站上所显示、使用或提供之软件、程式及内容。未经博星教育同意,学员及学员在任何时候(包括本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终止后)均不得为商业目的对上述资料进行利用;以任何方式翻译、复制、传播、编辑上述资料;以及将上述资料透露给任何协力厂商。

2. 学员同意,在学员学员参与的培训课程中,或学员及学员参与博星教育组织、举办的其他活动中,博星教育可以进行拍照、摄像、录音、录影等记录活动。博星教育对上述记录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作品、录音录影制品等单独地享有全部、完整的智慧财产权。博星教育同意依法为学员及学员的个人资讯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未经学员同意,博星教育不得将上述包含学员及学员肖像或者显示个人身份的其他个人资讯进行公开地商业使用。仅当以下情况之一发生时,博星教育可以对学员的肖像、姓名等个人资讯进行合理使用,博星教育无须再单独取得学员同意,也无须向学员支付任何费用:(1)学员及学员的肖像、姓名等合法民事权益,已被明确放弃;(2)为博星教育内部的展示/使用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在内部会议中展示、将相关资料作为历史档案留存于博星教育档案库或者服务器上等。

八、禁止劝诱

1. 博星教育的员工、老师(包括班主任)为其公司存续及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任何人非经博星教育同意不得在使用博星教育课程中及课程结束后,以任何方式劝诱、要求、或者邀请博星教育的员工或者老师与博星教育终止或者解除服务关系,或劝诱、要求、或者邀请博星教育的员工或者老师接受由学员自己或者学员介绍的其他个人或组织提供(无论正式、兼职、或者临时组织的活动)的任何职务。

2. 如有违反,学员应当向博星教育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上述人员离职前所在的博星教育岗位上一年度年薪或报酬的两(2)倍。

以上条款,博星教育有权修改而无须另行通告。如有争议,博星教育保留最终决定权。